业务简介
企业由于经营发展需求,需要将企业迁出所在登记的主管机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行为。此行为过程会涉及迁入迁出所在机关的手续或流程。
业务特色
1、公司转型经营范围调整,公司抬头变更后与经营范围相符合
2、当地税收不友好,可迁移进有税收优惠的地址
3、公司跨区迁移,可提供地址挂靠
业务流程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材料清单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2、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3、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交付明细
更新后的营业执照、税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