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企业有更好的公司名称时,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时,不能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则进行名称变更,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业务特色
1、想到了更好更合适的公司名称;
2、原来想用但没通过的名称现在可以通过了;
3、当公司主营业务变更后或扩展后,原来的公司名称已不足以表达;
4、公司类型有变化(比如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有限);
5、公司并购了其他公司等;
业务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先是系统核名,再是人工核名);
2、在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
3、自行下载相应的资料打印,
4、并如实填写;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递交材料;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在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公章;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印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交付明细
更新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